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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8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8-01 21:01:12 |  访问:924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和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烘焙和西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全国示范性职工教育培训基地、重庆商贸人才培训基地、重庆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重庆国际引领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学院、财经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烹饪学院、电子商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出版传媒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在校学生近16000人,现有教职工74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40%、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2%、“双师素质”占84%、海外留学经历占17%。有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部)以上劳动模范、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行业技能大师等50余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引进“万人计划”、院士等人才3名。2021年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以赛促教优秀学校等获得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体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应聘人员被查实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同时提交以下有效证件电子材料,包括:1.有效本人身份证件;2.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所有材料(含报名表格附件2及附件3和有效证件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须为“2023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cqswxyzp@126.com)报名为有效。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6。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

(一)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人事处通知。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学校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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