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23年青海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8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8-06 20:59:26 |  访问:5323

为做好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青师校字〔2023〕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7月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7月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7月3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du.cn)发布的考试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资格审核小组具体负责,并向报考人员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初试

1.开考比例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2.初试内容

(1)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初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初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3.设定初试最低分数线和合格分数线。

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设定初试最低分数线。初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中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设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5.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成绩占比。

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两位小数。

3.总成绩并列处理。

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如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成绩的高低确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如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学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推荐:更多2023年青海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8人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大连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大连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大连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