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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25人(2号)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6-26 20:58:10 |  访问:14450

  2023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吉林医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博士岗位22个,计划招聘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时间计算点均以6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3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16:00。报名网址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硕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证明、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蓝底照片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290652390@qq.com,逾期不再受理(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医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医药学院XX专业教师XXX)。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面试前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按要求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面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所用邮箱内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掌握招聘相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和考试(考核)及格分数线等事宜待考生资格审核后统一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在吉林医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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