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21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岭南师范学院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12-31 12:21:43 |  访问:33054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茂名市高州市教育局

2021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岭南师范学院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预公告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2020-12-21 08:47阅读:-
为充实我市教职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广东省高州市拟于2021年1月上旬赴岭南师范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1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应届、往届非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可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以及校医、会计、档案岗位。

(四)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最后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七)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以正式公告为准)。

(八)报考教师岗位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九)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80以上(含2.80)。

(十)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1.2020年12月20日起可以网络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日期请密切留意正式公告。

(二)面试时间:2021年1月上旬

(三)现场报名及面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网络报名登记。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邮箱gzjy6633839@163.com。

(二)现场报名。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由高州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审核后将原件退回考生,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高州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3.绩点分数高优先,4.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5.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五)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五、现场面试

(一)面试形式

1.中小学教师及中职学校语、数、英科目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形式。

2.中职学校专业科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实操”的形式。

3.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二)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报考岗位学科知识和技能;其他岗位:综合类。

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现场公布。

六、录取办法

(一)按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40%、面试占60%(中职学校专业科教师岗位“试教”占30%,“实操”占3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面试成绩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被录取者需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服务五年后才能调动。

(四)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可进行一次递补。

七、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组织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 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一、组织管理

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正式公告。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6633839);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 6662847)。

附件1:高州市赴岭南师范学院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打印关闭

市政府组成部门

高州市财政局

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高州市公安局

高州市环境保护局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科工商务局

高州市林业局

高州市民政局

高州市农业农村局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审计局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州市水务局

高州市司法局

高州市统计局

高州市卫生健康局

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高州市应急管理局

高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镇(街道)

高州市根子镇

高州市宝光街道

高州市曹江镇

高州市长坡镇

高州市大井镇

高州市大坡镇

高州市东岸镇

高州市分界镇

高州市古丁镇

高州市荷花镇

高州市荷塘镇

高州市金山街道

高州市马贵镇

高州市南塘镇

高州市潘州街道

高州市平山镇

高州市沙田镇

高州市山美街道

高州市深镇镇

高州市石板镇

高州市石鼓镇

高州市石仔岭街道

高州市泗水镇

高州市潭头镇

高州市谢鸡镇

高州市新垌镇

高州市云潭镇

高州市镇江镇

省、茂名驻高州市单位

茂名市高州公路局

其他机构

高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全 国 各 省 区 网 站地 级 市 网 站友 情 链 接媒 体 与 网 站
关于本网|网站地图|联系我们|官方微博

copyright 2016 www.gao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116520号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主办单位:高州市人民政府维护单位:高州市府办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系统设置

请您选择主题颜色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合心村卫生站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